2014年12月30日,中注協召開銀行函證實務問題研討會,對當前銀行函證回函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路徑進行研討。來自銀監會、國資委、商業銀行、會計師事務所的近20位專家出席了會議。會議由中注協副秘書長蔡曉峰主持。 銀行函證是注冊會計師財務報表審計工作的核心審計程序,其實質是會計師事務所向被審計單位的開戶銀行發函核實求證其銀行存款、借款及其他資金往來等真實情況,對發現和防范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錯誤或舞弊極其重要。1999年,在中注協的推動下,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企業的銀行存款借款及往來款項函證工作的通知》(財協字[1999]1號),對銀行函證回函工作及詢證函格式提出具體要求,在規范銀行回函工作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金融業務的創新發展,企業與銀行之間資金往來的形式復雜多樣,原詢證函格式無法覆蓋新的業務情形,加之執行中出現的一些影響回函質量和效率的問題,既增加了審計風險,同時有些風險也可能會直接或間接傳導到金融體系中去。為切實推動解決這些問題,回應各方關切,共同推進金融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中注協在前期深入調研和協調有關政府部門的基礎上,邀請相關政府部門、商業銀行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專家,共同研討,群策群力,研提解決方案。 與會專家認為,做好銀行函證回函工作具有重要意義,解決該問題具有緊迫性。銀行函證工作質量的核心在于回函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銀行函證的回函工作,實際上也是金融機構與客戶對賬的過程,是金融機構提供金融服務和內部控制工作的組成部分。做好這項工作,是金融機構保證和提高服務質量的應盡職責,也是金融機構維護資本市場秩序和金融穩定的職責所在。同時,金融機構也是審計報告的使用方之一,回函工作質量最終也會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決策質量。如果回函的質量和效率存在問題,不僅對有效發現和防范企業財務信息錯誤或舞弊風險產生不利影響,也會給金融機構帶來不可忽視的運營風險、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 與會專家表示,金融機構有必要有效設計和實施相應的內部控制,建立授權機制、牽制機制、問責機制等,明確回函處理流程并予以公示,確保回函的質量和及時性,防范和化解可能由此導致的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專家建議,為避免回函由客戶開戶行受理容易受到被審計單位的不當干擾,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可借鑒國外同業先進做法,探索建立回函的集中處理機制,例如,銀行函證處理中心,或借助信息化手段實現在線查詢或辦理回函工作,減少中間環節,保證信息質量。 與會專家一致建議有關部門盡快聯合出臺相關規范性文件,對銀行回函工作作進一步的規范,促進銀行建立健全相關內部控制,并更新銀行詢證函參考格式。鑒于商業銀行具體情況各異,可對函證集中處理機制和在線查詢,給予方向上的倡導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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